由于日本的地震,我外甥出国才一年就回家了,那他当初交的三年的劳务费能不能退,公司说不退。他说不是在重灾区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你外甥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公司返还三年的劳务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1-04-14 15: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