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的弟弟上个月某天早晨突发脑溢血死亡(属非工伤死亡,本人劳动合同已签),当时急救时公司给出了8000元,公司员工捐款了1万员,现在人已经死了,其家属办理完后事,现在到公司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因本人已在公司工作8年,去世时留下老婆和两个小孩,年龄也小,无依无靠,生活困难),虽然劳动合同已签,但是社会保险没有交(他们公司有一部分人都没有社会保险),现在公司不给予补偿并说不在上班时间跟公司没有关系,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该员工在事发前一段时间经常晚上加班,难道公司这样处理,间接的责任就一点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