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五年前响应国家号召,发展养殖业,就租凭了村委会的几间车库,合同上明文规定是养殖,父亲没文化,更不懂法律,合同只有村长签字和村委会盖章,不知是否合法?几个月后村长跟另一家签了一份卖房合同,除了村委会盖章和村长签字外多了会计的章,由于对方有关系,还办了一份假的土地证,土地证的日期是1983年,父母说83年还是集体制,怎么会租出去呢。 前年为此事父母把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判我家赢,但对方不服,告到上级法院,因对方法院有亲戚,案件以程序有待调查,而被退回来重新审理。 请问我父母该怎么办?
等二审结果吧
2011-04-15 0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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