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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

咨询者 : fa213127 - 安徽     时间 : 2011-04-15 12:36:44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在我生下儿子的第三天提出离婚,现在儿子67天,他已经搬出去与第三者同居,我们有一处还在还贷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共有形式是单独所有,我们是08年5月开始还贷,09年10月打的结婚证,房产证登记号是10年2月的,请问我该什么时候提起离婚诉讼,房产会怎么分配,我想要儿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抚养费怎么分配?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老公无权在孩子的哺乳期内要求离婚(孩子一周岁内)。 2、你有权随时提出离婚,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由你老公承担,是其月收入的20%-30%。

2011-04-15 13:02:25

谢正木   [安徽]    18056055236

1 他无权起诉离婚 2 你可随时提出离婚 3 你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4 房产应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1-04-15 1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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