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技术支持的,2011年3月1日来的现在公司,当时谈的试用期一个月,合同一直没有给我签,4月12日给我合同让我看合适就签,我就一直没有签字,现在想离开公司,公司要我签一份保密协议,在试用期内去公司研发部门当过几天苦力,他们说我接触了公司的机密,这个离职保密协议怎么签是合适的,如果他有限制择业条款,那是否要支付保密费用才能生效。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随时离职,没有义务和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单位无权强制签订。现在您要是想离职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单位。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15 16: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