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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工作中人身伤害谁负责任?

咨询者 : fa213384 - 黑龙江     时间 : 2011-04-15 18:50:21    状态 : 已解决



我到清粮站清大豆,清粮站工人在往没有保护装置的用脚往进粮口里弄大豆,结果自己的脚被机器咬伤,这个责任有谁负责赔偿啊? 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如是劳动关系,就是工伤,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注意]: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职业病的还需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证明书]。D、其他必要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书等]。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申请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1-04-15 19:30:55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属于工伤。先申请认定工伤,然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工伤赔偿。

2011-04-16 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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