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们老人,都已七十多岁,有四个儿子,都已经结婚成家,二老共有房产有两处,因新农村改造,三儿子告诉老人,在其中一处房产上建造新房子可以多得一些补偿款,并说要盖房子的话必须要二老做房产赠予,并承诺将来将所得补偿款项交给二老。二老在此情况下同三儿子签了房屋赠予合同,并办理了公证,三儿子将房产证改为自己的名字。事情过去半年,家里牵涉到要分家的问题,其它三子才知道这个情况。二老深感自己受到欺骗,而且觉得自己对不起其它三子,要撤销合同,要回房产,重新分家,请问有办法撤销吗?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应该怎么办?
如有证据证明欺骗,可以撤销赠与。
2011-04-15 20:48:42
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不可以撤销。
2011-04-15 20:57:49
如果是邯郸客户,请致电本律师或到我所面谈,制定最佳应对方案。
2011-04-18 18: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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