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XX,女,57岁,XX市XX县人,住XXXXX。 为避免我死后因我相关财产而起纠纷,现趁我头脑清醒、还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时,特立遗嘱:将我位于XX市XX区XX镇“XX”小区小高楼XX幢XX楼XX号房及屋内各类家电、家具等在我们死后都无偿地赠予XX人(身份证号:XXXXX)。特此遣嘱为证。 立遗嘱人: XX XX年 XX 月 XX 日 此份遗嘱是通过电脑打印出来,由立遗嘱人签字、盖手印的,相关内容是完善的,请问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有见证人签字、盖手印之类的,谢谢
有效。
2011-04-16 13:29:28
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人见证,更稳妥。
2011-04-16 13:56:35
此种写法有点专业到还可能引起质疑。委托律师处理并见证比较稳妥。
2011-04-16 16:40:59
有效
2011-04-17 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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