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在辽宁工作,去年在四川老家买了一套房,但现在老家那边让我们提供一些材料,可我们的结婚证早已遗失,现在又因工作离不开,请问能不能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若能的话,又该提供哪些材料???又有那些程序呢??? 谢谢,帮帮忙!急急急急……
结婚登记部门要求男女双方亲自办理结婚登记,是不允许他人代理补办结婚证的,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011-04-16 15: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