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2年零3个月,用人单位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加上工资一共给我的3500元,说是叫我自己去加金,请问,用人单位是不是触犯劳动合同法?并希望各位律师能够给我列个详细数额,万分感谢!
上海多年劳动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用人单位此种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是公司主动辞退你的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详细了解欢迎咨询。宋律师:13816123978 QQ:752622606
2011-04-17 19: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