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是与几个朋友一起合开一个店的,店的法人代表是其中一个人,我是负责出纳的,所以店里地税与我个人的银行卡绑定一起,去年从六月份店就已经停业,报停税务到十一月份,后来那个法人代表的朋友自己与他的朋友再重新开业,但做的不一样的行业,可能他没有去报税务,所以从去年年底到现在都没有交税,而卧前几天那张5原来绑定银行的卡钱被扣税务扣了七千多,本人想问这个问题要从何走。
单位没有报税属于违约行为,应该依法对你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4-17 14: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