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单位不给交社保,提出书面离职,但单位说是违返厂规要扣500元。所以申请仲裁,因本人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在仲裁中没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一直不给解除劳动关系长达八个月,在与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申请第二次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这八个月的最低保障工资,但二次仲裁说证据不足,不支持我的请求,我在网上也有看到有这方面的案例是可以要求支付工资。我想上诉不知道行不行,希望得到回复
在你提出书面离职后,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不应当获得工资报酬。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给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你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律师。
2009-07-17 08:00:34
在你提出书面辞职后,如果你此后没有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是没有义务为你提供劳动报酬的,当然,因为单位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为此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满意,请采纳。
2009-07-17 09: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