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堂兄在一天劳动过程中,身体感觉不适,离开现场走路到医院,不知什么愿因死在路旁的公厠里,请问老板要负责任吗?
工作中突发疾病四十八小时内死亡,属于工伤。老板需要在工伤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2011-04-17 22:28:04
视同工亡,可要求单位承担工亡补偿责任。单位若未在1个月内申报工亡或拒绝申报的,作为家属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劳社局申请。 本律师处理过数个工伤补偿案件,欢迎来电联系约谈!
2011-04-20 08:16:1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