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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合同问题?

咨询者 : fa214473 - 江苏     时间 : 2011-04-18 11:03:3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一名租赁户,我的原房东把房子卖给了现任房东,我租房子的时候,因为原房东定的房租比较便宜,签了五年合同,我一次性缴纳了五年全部房租,但是现任房东不承认,要求继续缴纳房租,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亟待解决!!

  最佳答案

柯荣明律师   [浙江]    15168456779

你好,你先跟现在的房东协商,阐明理由:依据《合同法》中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就别理他,让他起诉你。如果他对你有进一步的侵害行为,比如把你财产扔了,不让你进门等,你是可以以违约或者侵权起诉他。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就留言:http://kerongming.fabao365.com/

2011-04-18 11:25:57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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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既然你已经履行万邦,没有再付款的义务,可建议两位房东协商

2011-04-18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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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

2011-04-18 11:15:04

梁英纳   [湖南]    13007389312

没关系的,你有权按原合同履行,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2011-04-18 11:23:0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要求继续按照原来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1-04-18 11:34:00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不予理睬,对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2011-04-18 11: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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