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租赁户,我的原房东把房子卖给了现任房东,我租房子的时候,因为原房东定的房租比较便宜,签了五年合同,我一次性缴纳了五年全部房租,但是现任房东不承认,要求继续缴纳房租,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亟待解决!!
你好,你先跟现在的房东协商,阐明理由:依据《合同法》中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就别理他,让他起诉你。如果他对你有进一步的侵害行为,比如把你财产扔了,不让你进门等,你是可以以违约或者侵权起诉他。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就留言:http://kerongming.fabao365.com/
2011-04-18 11:25:57
你有权要求继续按照原来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1-04-18 11: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