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去年购买了一套房产,因不属于深圳户口,之前已经购买了一套房产,所以第二套房产只能以男友的名义购买。 这套房产是在新婚姻法规定之后,即婚前房产属于房产拥有者,男友也同意这套房以后跟我签订一个协议,说明房子是属于我的, 需要咨询的问题是: 1、协议该如何拟定? 2、需要公证才有效吗? 3、如果找公证处,费用太高太高,是否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公证呢?如律师事务所 谢谢您的耐心回答! E-精灵
耐心是有,就是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协议有效。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让律师给你设计一个方案进行策划!
2011-04-18 14:02:42
双方可以签订协议,但是公证处应该不会公证。
2011-04-18 14:15:1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