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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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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收回未过户的房子或索赔经济补偿?

咨询者 : fa214902 - 上海     时间 : 2011-04-18 21:05:22    状态 : 已解决



妻子于2003年擅自一人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买房。该房至今未过户。2011年逢拆迁/须夫妇双方共同签字,丈夫以未在协议上签字为由,向购房者索要经济10万元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杨晓晨   [上海]    13816899866

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只有一人签字,另一人可以撤销合同。但对方造成的损失会找你妻子承担。 详细可来电咨询。

2011-04-18 21:25:50

李广阳   [吉林]    13009051921

您好: 收回房子或索要赔偿是很难得到法律保护的。 再见!

2011-04-18 21:27:11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房产是共同财产,可以主张无权代理保全房屋,但需要赔偿对方缔约损失。不可能既收回房子又要求经济赔偿。

2011-04-19 10:31:24

孙波   [上海]    15821850906

购房者可以妻子是表见代理为由,拒付10万元。

2011-04-19 12:59:48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买方可以拒绝支付,而且买方还可以起诉要求按原来的合同履行过户手续。

2011-04-19 17: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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