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8年开始在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连续工作13年了,现在单位共给我缴纳了2年零4个月的养老保险,单位今年未给续签合同,理由是单位迁移,让我写出书面的辞职材料及要求,我的问题是:1.我没有足够的证明在单位工作了13年,但是确实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我提出辞职申请的话,能否要求单位为我补交前期近11年的养老保险吗?2.我是农业户口,能否要求给予13年工龄的赔偿金吗,补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3.单位现在已让我在家等通知近2个月,在这期间一直在缴纳养老保险,但未给我发工资,现在突然提出让我写出辞职报告,我该怎样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
你自己千万不要提出辞职!!! 1、你可以找一些证据,例如工资单、工作证、工友的证言等,来证明你的工龄; 2、你的社保估计无法完全补缴,但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估计可以补两年的; 3、你以单位未签定合同及搬迁,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由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你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你找个律师,帮助你,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局投诉处理公司。
2011-04-18 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