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为广州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因工作原因,现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海南,海南方面称需要广州方面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而广州方面称只需海南方面的同意迁入证明。事情就这样卡这,两地机关互相推卸。 请问我该如何办理?非常感谢!!
先办理迁入证明,再办理迁出证明。
2009-07-18 10:08:48
有迁出证明你才能落户。有同意迁入证明,户籍管理机关才能迁出证明。你应当先办理海南的同意迁入证明,再去广州办理迁出证明。
2009-07-18 09:37:08
你好:应当先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009-07-18 15:40:13
观点同上。 如需详细了解,可以电联18945046668、13766854929.希望您的问题可以得到顺利的解决。
2009-07-19 11:11:56
先办理迁入证明,然后才能办理迁出证明,这是户口办理的法定程序。
2009-07-18 13:52:1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