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为一套房产的共有人,丈夫死亡,妻子对该房产拥有多少份额的所有权?妻子是否可以立遗嘱分配该房产?
原告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妻子应该继承丈夫的全部的遗产,妻子占有房屋的全部份额,妻子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置该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11-04-19 12:03:40
您好!
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拥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妻子只能立遗嘱处分她所属的那部分,
妻子和四个成年健全子女都享有继承权,遗嘱不一定非要公证,公证后效力更强,遗嘱可以指定其中一人或几人为遗产继承人
2011-04-19 11: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