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是建三江前哨农场的一个孩子。年龄18岁。201012月13日发生的案件。我弟弟(孙瑶瑶)被人杀害,农场分局把犯罪嫌疑人定罪为故意伤害。实际为故意杀人。因为有连捅3刀。1刀是腿膝盖2刀是腿动脉3刀心脏。现在案卷已经到农垦法院。。迟迟不上报,而且不开庭。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公安局有包庇责任么?希望律师给我解答谢谢你们。
你好,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你方可以请律师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详情可电话联系。
2011-04-19 14:48:12
应当聘请律师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能帮助你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2011-04-19 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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