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如何看待“生死状”?

咨询者 : fa215228 - 湖南     时间 : 2011-04-19 12:45:02    状态 : 已解决



班主任让学生签定“生死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学生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生死状”属于侵犯人权的行为,是违法法律规定的,班主任要求签订的生死状是无效的,学生有权到教委投诉,要求撤销该生死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1-04-19 13:43:39

李协华   [湖南]    13237360180

生死状应该是老师激励学生的一种方式,不会涉及生死问题,不应用法律效力来评判。

2011-04-19 22:26:2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