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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及第三人侵权?

咨询者 : zbq0311 - 北京     时间 : 2009-07-19 14:06:55    状态 : 已解决



我原是一家火锅店服务员,因向客人讨要饭款被刺伤,现已工伤认定,鉴定。时间已拖了很长,此事一天不解决家人就难以放下心来,爷爷奶奶已将近七十,这样对他们真实太残忍了。我想咨询是否有双重赔偿(重庆)这种规定,是否可以直接拿着工伤认定书去找司法部门,有没有比较快一点解决的办法。我们不甚感激!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要求双重赔偿。

2009-07-19 14:57:33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可以向火锅店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可以向刺伤你的人要求人身伤害的赔偿,但是有的费用只能要求一次,不难得到双重赔偿。

2009-07-19 15:33:03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你的情况是属工伤。 首先,你要单位对你按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你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索赔。你应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就是你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收取任何费用。保险条例网上百度可搜。 如果同时你也想追究伤害你的人的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你即可以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即你向法院递交自诉状,要求追究伤害你的人的刑事责任,并民事赔偿责任。诉讼时或其过程中,你仍需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以便索赔。在这里的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 一般情况是,医疗费不能重复补偿。 如果对此答案满意,请采纳。

2009-07-19 15: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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