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在广西来宾地区象州县买了一块60多平米的地,当时开发商没办好那一片土地的使用证就开始出售了,(其它证件、证明都有,土地使用证也在申办中),当时和开发商签了协议:先交总地价一半的钱,待办好土地使用证后再补交另一半。一直拖到现在也没办好。昨天(11年4月19日)开发商突然说国有土地现在停办“土地使用证”了愿意退款并补偿我(补多少没说)。 请问是不是真的停办土地使用证了?若是补偿我应该收多少?(这两年我拒绝了几次朋友给我介绍买地的地方)
国有土地使用证应该依法办理,任何地区是无权停办的。
2011-04-20 09:44:40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土地证。
2011-04-20 09: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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