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精神有点问题,14号的早上她听到隔壁家的女人在骂她,这可能是她的幻觉。然后她就在骂人。在隔壁家送她女儿去上学时,我母亲就挡住她们的摩托车,然后她们就发生了打架。我母亲受伤了。龙骨断了。医院说要如果情况好的话,最少也要在床上休养4个人。我想请问的是,这个医药费该谁出,她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100%还是多少???当时我母亲没有报警,请问现在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先报警处理吧! 看好病,再解决!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需鉴定确认)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1-04-20 10: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