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二楼,下水反水把屋里的地板全泡了,后来找到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在里面掏出一件衣服,说责任不在于他们,要我们自己去找是谁扔的衣服,这件事不太可能,楼上一共15户居民,我们不可能一家一家去问,也不会有人承认的。我觉得这个责任应该在于,物业没有及时清理下水道才导致的,我想请问律师,就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找谁?
物业已经尽到了服务义务,所以你可以找楼上15户居民,如果没有人承认你可以向所有住户主张赔偿责任。
2011-04-20 15:34:54
先确定谁扔的衣服。
2011-04-20 15: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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