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民办学校工作,学院和我签了从2011年3月17日到2013年7月30日的合同,但学校人事说是程序出错要回收合同作废,从来没有履行合同给我买社保,那按劳动法,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011-04-20 16:55:46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经济补偿。
2011-04-20 16:59:12
可要求赔偿,欢迎来电咨询:13632829952
2011-04-20 17:39:39
企业没有未员工购买社保的,员工提出辞职时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1-04-20 1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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