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民办教师(班主任),最近我班级有一个学生溜了,到了其他学校寄读(未办理寄读手续)。学校为了保住生源,说班主任是学额巩固的第一责任人,便向我开出一张500元的罚单!请问律师学校这一行为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能说明不合法的吗?恳请指教!谢谢
不合法,无法律依据,起诉之!
2011-04-20 22:21:51
不合法。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1-04-20 23:51:36
缺乏依据,无权罚款。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2011-04-21 12: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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