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是她不想。因为我们常年在北京打工,因此应当有北京地区法院来解决。不知道法院判决时,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按照北京地区,还是以户籍所在地为标准。现在她提出以个要求我每月给孩子1000元得抚养费,这样合理吗?关键是现在家里所有财产基本他都以转移。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最好起诉离婚。可以电话13810035709或者QQ310731532进一步咨询李律师。
2011-04-21 12:58:06
孩子的抚养费按照月工资或收入的20%-30% 支付,协议离婚不成,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需律师帮助请与我电话沟通。
2011-04-21 13:42:38
抚养费按照月收入的20%-30% 计算,转移无效,及时起诉。
2011-04-21 14:33:00
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你可以起诉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财产。小孩抚养费为月收入的20-30%
2011-04-21 17:14:30
按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主张。
2011-04-21 21:19:34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主要是看每个人的收入。Q Q1508661101
2011-04-22 14:00:40
你好! 抚养费按照月收入的20%-30% 计算,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是无效的,法院可以调查,及时诉讼解决。
2011-04-29 17: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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