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住院病人的病历院方应保存多久?我想查19年前的病历,如院方说丢失怎么办谢谢!
门诊病历由患者保管,住院病历(包括急诊留观)必须由医院保管(从就诊之日起,不少于20年)。原始记录,应该去就诊医院的病案室,找出原始病历,复印一份,并加盖专用章。
2011-04-21 14:11:31
你好! 门诊病历要保存十五年,住院病历应保存三十年!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1-04-24 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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