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于今年4月份在深圳南头关被控告走私毒品(海洛英),大约有1千9百多克,但他全部不知情,因为她只是在外国朋友间赚点出差费,帮人家带服装去给客户看,跟客户谈生意,出国的地方是(马来西亚),因为回国的时候衣服太多所以在马来西亚的同事给他买了一个拉杆箱,而这个同事并没有和我朋友一起回国,在马来西亚上飞机顺利通知安检,回到中国下飞机在深圳南头关的时候过关就被查获,而1千9百多克海洛英就藏在拉杆箱的最表面的中间层,也许是在生产或者生产完毕以后被人动过手脚,因此我朋友在拿箱子的时候并无发觉。能肯定的一点就是他是无辜的,对此毫不知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最终的判决会是怎样的结果?
1. 按法律规定: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 2。建议你们先请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以便确认其是否有罪或罪轻或罪重,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2011-04-21 15: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