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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咨询者 : fa216786 - 江苏     时间 : 2011-04-21 17:18:01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于2008年8月入司,期间没有参与过任何的培训,也没有为公司带来过经济损失。由于本人今年准备怀孕的计划,但公司于2011年4月重新装修完成,就立即安排员工进入新装修的环境工作。在新装修的环境中,本人有甲醛轻度中毒的不良反应,但未去医院检查。 怕对未来宝宝有所不良影响,故于2011年4月15日提出辞职申请,希望能于4月26日正是离职(因为公司的月结日为每月25日)。 公司人事告知因未提前30天提出申请,故要缴纳2000元的违约金。但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未签订关于违约金的项目。 请问我要支付违约金吗? 遇到这种情况我怎么做,可以保障我自己的利益? 请帮忙解答,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

2011-04-21 17:07:31

谢友林   [广东]    400-817-8888

可以拒绝支付,向当地劳动局申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11-04-21 17:18:16

郑丽琴   [福建]    13774570064

若公司不批准离职,你的离职时间是5月15日。无需向单位缴纳违约金。若擅自在25日离职,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011-04-21 17: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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