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4月10日结婚摆了订婚宴,时隔不久我要求女方领结婚证,他再三推说自己母亲吃低保不能领,又说什么寡妇年光棍年的,时隔快一年我在次要求领证,因为这样是非法同居我们这居委会也要求过好几次让领证,但是她总是以种种理由不领。到最后快分开的时候还说她们家哥哥给安排工作又拿走我3千块钱,像这样的事情法律能给解决吗?求各位好心的律师给个说法吧,真是普通百姓法律知识单薄!!!结婚的礼金是1万6千1百!
是的,现行法律只保护法律婚姻(经法定程序登记的婚姻)而不保护事实婚姻 尽量与女方协商,赶紧领证,不行就只能分开了。 礼金的话和已经给她的钱一般很难退回
2011-04-21 17: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