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速公路,征用农民耕地。建设高速公路,征用农民耕地应该给予哪些方面的补偿,应该怎样补偿。 标准是什么?(安徽省的)。
2010年1月1日起,安徽省政府[2009]132号文施行。文件规定:农用地每亩32200元/亩,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每亩16100元/亩。 其他具体内容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011-04-22 12:26:5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