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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事故造成的老毛病,造事方是否负责??

咨询者 : fa216878 - 重庆     时间 : 2011-04-21 19:21:14    状态 : 已解决



伤者全愈后,但由于伤者患有长期以来的心脏病,不能出院。造事司机是否还有责任治疗伤者长期以来的心脏病。如果不用负责,伤者不出院,不协商,要求造事方继续护理,继续对其心脏病治疗,造事方是否有权不理睬,又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非事故造成的老毛病,肇事方无责任

2011-04-21 19:26:13

林廷栋   [重庆]    13212576668

可不予理睬。

2011-04-21 22:36:30

孟显荣   [重庆]    13647647162

对于不是事故引起的疾病,肇事方无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治疗心脏病的费用和护理费等费用均由伤者自行负责。

2011-04-22 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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