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患病,我向单位请了事假回家照应,但是请得时间较长有9个月,但是领导都同意了,手续齐全,我自己也流了复印件。但是没几天突然通知我按照单位及个人三金全部自己承担,有2万多。说是都这样。但是居前在人事部门了解我单位事假只要交个人养老部分费用的,现在居然老总一声招呼就按照这个执行。这样合法吗?我能根据法力力争吗?该向哪级部门援助!
不合法
2011-04-22 06:27:14
单位违法,只能要求你交纳你自己承担的部分,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交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1-04-22 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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