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辞职了,离职时企业没向我说明退工退档问题,也没有办理,我的档案一直是在职状态,我没办法转关系,而当初的公司已经注销了,我联系当时的负责人给我办理退工退档,但是说退工退档必须是60天内办理,所以我的退工时间是2011年,劳动局让我把这段时间的保险补齐才能办理,这样合理吗?我找原企业,企业指责我当时为什么没办,现在退工一直办理不了,希望有人可以指教下处理后续问题。
你有权要求原企业依法为你办理,其无权推脱该义务。
2011-04-22 11:59:57
原企业有义务帮您办理这些手续 如协商未成,则可向;劳动局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11-04-22 12:07:4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