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利益 咨询编号:89953 | 发布时间:2011-04-02 17:24 我和朋友合资开了一个公司,后因需要三个人注册五十万的独立公司。便找人顶名<不出资>,现工商营业执照我只有20%的股份。为了日后产生纠纷我们去找了公证处,可工作人员说这样不合法不予公证。私下转让股份不合法且不合公司规定必须三人以上。汲涉的变更也很麻烦。请问有其他方法维护我的权利与责任吗?谢谢!......
最好将顶名者变更为你的亲人。
2011-04-23 15: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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