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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问题?

咨询者 : fa217725 - 辽宁     时间 : 2011-04-23 01:12:21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老公是先办理的登记,登记以后举行的婚礼,后期到民政局离婚。但是在离婚后他才告诉我说在举办婚礼的时候找朋友借了3万元用于举办婚礼花销了,现在要和我共同承担这3万元的欠款。 我想问的是这3万元算是共同财产嘛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不算共同债务

2011-04-23 08:09:0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老公为你举办婚礼是他的义务,是他应该做的事情,这笔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和你无关,你没有义务偿还。

2011-04-23 09:28:07

张俊杰   [辽宁]    15998252872

先办理的登记,登记以后举行的婚礼,举办婚礼的时候找朋友借了3万元用于举办婚礼花销了,一般属于共同债务。

2011-04-23 22:25:59

李丹   [辽宁]    13940998322

你不知情的话,不算共同财产

2011-04-27 1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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