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保安公司已入职三个月,未签定劳务合同,并且公司已无钱为由拖欠工资。而且现在被派遣另一家公司从事保安服务。我想请问我应与哪家公司签劳务合同,我想去劳动局维权,我有那些权益可已维护。谢谢!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拖欠你的工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这是你的权利。
2011-04-23 09: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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