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和我妈发生口角, 我站在离他七八米远的地方,后来我和我妈就回家啦,他报了警,诬陷我打他了,头上有个包,我都不知道他头上的包是怎么弄的,我要告他诬陷我,法律是怎样规定处理诬陷人的
对方在没有任何证人和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是无权认定你打了他的,你有权向警方提出反诉,要求追究对方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11-04-23 09:04:38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1-04-23 09: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