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在一家连锁超市企业里做店长,至今在这个公司里工作有10多年了,可这次让我老公接的店销售不好刚刚关闭了,公司让我老公在家休息等通知,也有可能是长期休假,我想问下: 1.在休息的这些天里该公司应不应该给他上保险和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和以前一样的吗)? 2.还有如果真的让长期休息,以后不能在那里上班的话,能不能把以前公司没有上保险的那些年的保险给补上(刚开始去那里上班时没有给上保险,后来去了7年了才开始上的,前7年的保险可以让他们给补上吗,),能得到什么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待遇呢,最重要的是公司如果不承认那几年在那里上班怎么办,我们需要什么证据呢,去哪里告他们,都要什么手续呢?谢谢了,如果能有帮助的话,我愿意多给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