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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应对开发商?

咨询者 : fa217972 - 湖南     时间 : 2011-04-23 15:42:26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10年11月在步行街按揭购买门面一间,面积43平方米——经过销售部.开发商.有关人员.公证处等签字盖章生效。于2011年元月在开发商有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建行办理了按揭手续。转眼三个月过去了,按揭迟迟没有办下来,时至今日,开发商却通知我,他卖向我的门面在卖向我之前已经在建行抵押——他说当时没有与销售部沟通好,现在他只能用其它门面再去建行抵押,把我所购买的门面换出来,继续维持买卖合同。 我想请问,他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其因延误我时间而赔偿损失;我是否可以终止合同,要求其赔偿损失。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违约,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011-04-23 17:21:40

卢学宁   [内蒙古]    13948148148

咨询者你好: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其因延误办证时间而赔偿损失;你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其赔偿损失。

2011-04-23 17:26:1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你应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

2011-04-23 17: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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