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2008年9月登记结婚,房子是登记前男方首付买的,那时还没交工,2010年交工时全款是男方婚前房卖后款20万+婚后做买卖挣的钱,共计26万。目前房产证尚未办理。如果离婚,女方能够分到房产吗?听说有增值的部分一说。另外,男方有暴力倾向,虽无大伤,但一年会有几次身体青紫,有手机照的照片,有几个朋友也知此事但不知道会不会作证,不知道对分配财产方面有没有倾向。我不只想分我该得的部分,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尊严。请律师帮助解决困惑!
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但交房款中婚后挣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你有权分割。房屋增值的部分你可以按比例分割。如果证人能出庭作证,证明男方的暴力行为是经常性的。那么男方是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赔偿。
2011-04-23 20: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