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一年半前我朋友有急用说是谈生意,他找来他的同事(我不熟悉),当着三人面让我帮他向他同事借15万元,借期三天,由我代借,朋友还钱.(因为我朋友曾向借过一大笔未还,为了帮他,我写了借条).三天后我向朋友要钱还款,他说他直接还同事了,我向他索要我的借据,他说还钱时,借据当场撕了,我们是同事、朋友你就放心吧。当时我马虎没记下有他同事的电话号码,想想他们合作做过生意多年,而未向他的同时核实就信了他,事后一年半他的同事也未曾向我要钱,我以为事了掉了。谁知我朋友二个月前因诈骗刑拘(与本借款无关),他的同事找一门来说我帮朋友的借的钱还有8万未还,我的借据还在他同事手中, 要我重新写8万借条并分月还钱。我如梦初醒后悔当时没证实,深感朋友欺骗了我. 事后我了解到我的朋友确实还了,但他还有其它的借款未还同事,所以朋友还了钱同事不还我的借据。面对他同事的行为,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