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与女友小郭分手后,小郭要求小赵赔偿其一定损失,小赵在受不了小郭的胡搅蛮缠,写下5000元欠条,几天后,小赵自觉吃亏,把小郭约出来后,将欠条抢走并销毁,请问这触犯了什么法,这是抢劫行为吗
不构成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1-04-24 18:22:08
不够成抢劫。
2011-04-24 18:27:0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