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得哥哥被人打掉三颗牙,第一次鉴定为轻伤害,加害人不服要求重新鉴定,可重新鉴定了两次医院都说无法鉴定,公安局的人又说还得去省会城市鉴定,请问: 如果省会城市还鉴定不出来难道还得去北京鉴定不成? 这个案子从去年十月份一直拖到了现在还没解决,对于鉴定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呢? 会不会是加害方找人了,所以公安局一直拖着,公安局这样做合法么? 非常感谢!!!
是否构成轻伤,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
2011-04-24 21:15:11
跟踪案件进展,你关注度够了,公安局也会重视一些
2011-04-27 12:19:2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