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公娶了阿姨,当时我丈夫和他妹妹还未成年,阿姨有一个女儿一块儿嫁过来到公公家,但是户口还在她父亲那,当时阿姨带着女儿嫁到公公家时,她女儿也未成年的。公公的钱都是阿姨管的,当时她的女儿我公公让她风光出嫁,现在我丈夫要结婚但是阿姨却不愿意出钱,说是没钱,其实公公都说了钱一直是给阿姨管的,到现在总有个30多万。 公公要求离婚,但是阿姨不肯,并且要求分房,房子是之前公公和原配建的,现在要拆了,阿姨一定要分房子并且写她名字,并说我丈夫和她妹妹当时未成年,她有抚养过,要求他们进行赡养。 而她女儿户口不在这,所以不需要对公公进行赡养。 请问该怎么样才能离婚,阿姨不愿出钱让我丈夫结婚,我们是否仍要尽到赡养职责,她女儿是否也要对我公公尽到赡养职责呢? 另外,因为她女儿户口和她不在一起,那是不是阿姨生病了,她女儿不需要进行赡养责任,是看良心上的了,而我丈夫和她妹妹就要背起所有医药费和赡养责任呢?是不是阿姨的赡养责任都由我丈夫和她妹妹负责,而她的女儿却不需要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