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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尾刑事责任?

咨询者 : yibin692392 - 湖北     时间 : 2009-07-26 21:46:16    状态 : 已解决



各界律师们: 你们好,在5月10多号时,我舅舅开车没有超速也没有越道行驶,一辆无牌的摩托车乘载着2人,在下坡的地段追尾撞到我舅的车尾,我舅马上报警,事故造成3人死亡,摩托车上的2人当场死亡,另一个送院抢救第二天死亡,当天交警为了确保我舅的安全,当晚就送去了拘留所,现在保险公司把钱全赔了,都处理了,为什么我舅还被拘留没有放出来,现在还给公诉在7月30号开庭呢,这是为什么呢?这样的交通追尾责任归谁,不是自己的错还要负刑事责任?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肖小勇   [湖北]    13886180098

您好!追尾一般要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当然如果如此,他就构成刑事犯罪了,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

2009-07-26 22:12:4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舅舅如果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切需要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建议委托律师为你舅舅辩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26 2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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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追尾你舅的车?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认定的责任?如您所说,有相互矛盾的地方.详情可电话咨询 北京崔风雷律师13439042668

2009-07-26 2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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