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屋租赁涉及的房租问题?

咨询者 : fa218911 - 辽宁     时间 : 2011-04-25 12:01:3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家的房子去年10月20日租出去的。按季度付房租,一个季度5400。正常来说应该是13号付房租。一月份的时候,一直到27号才付上房租。4月13号仍然没有按时付房租,而且拖到16号付了3900,后来又付了1000,但是至今还有500没有付。租赁合同中有一项条款大概是拖付房租一个月,房东可以收回房子,不算违约。但是没说是全额,还是部分。 我想咨询的是,第一:如果到5月13号,剩下的500元钱还没有付给我,我能否收回房子。是否违约? 第二:租赁合同中说,如果承租方拖欠房租,属于违约。那么我可不可以扣他的押金?1800元,我能全额扣,还是扣一部分?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没有约定是全额还是部分,在法律上视为应该交全额,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收回房屋,你的行为不属于违约。

2011-04-25 12:54:00

李丹   [辽宁]    13940998322

从押金里扣500,解约理由不充分

2011-04-27 11:56:5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