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的房子是按揭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是由男方父母在结婚前购买的,首付和按揭都是男方父母承担,结婚前在公证处公正了房子属男方父母所有,但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请问房子在离婚时应怎么分? 2、结婚时,男方给女方25000元彩礼钱,其中现有20000元存于女方名下(包括男女双方收到的随礼钱),女方陪送了3台空调和一部相机,请问彩礼钱和陪送的东西应怎么分? 3、是由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由于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并数次遭到女方殴打,有一次男方的手指被女方打断,有医院拍片证明,另有两次拍照记录下了男方身上的瘀伤。
1、房屋属于你父母所有。 2、20000元和陪送的东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配。 3、家庭暴力需要报警。你提供证据无法证明是女方造成的。
2011-04-25 15:11:04